返回联盟首页  |  共产党员网

湖南党建网群

  
  

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1-10  来源:  作者:   

各乡镇党委,各办事处党工委,市直相关单位党组织:

全市村党组织于2014年上半年任期届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应在2014年进行全市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为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产生的新班子和广大农村党员能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应在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为认真做好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组〔2013〕98号)、衡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衡组发〔2013〕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在农村执政的根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全市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在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时期进行的,对于推进“三村工程”建设,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加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紧紧抓住换届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为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

1.宣传动员。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加强正面引导,弘扬正气,抵制歪风,统一思想认识,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引导党员和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加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帮助他们熟悉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

2.清理财务。要认真做好村级组织的党务、村务、财务清理公开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财务清查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布到组到户,接受群众监督。对村务公开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群众意见较大的村要进行重点审计,先解决问题,再进行选举。对于问题严重的,要按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未按规定完成财务清理的不得进行换届选举。

3.分类定级。各乡镇(办事处)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村组、农户,对村级组织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可能影响和干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乡镇(办事处)要根据近三年村班子的运行情况、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对现任村党组织班子进行分类定级。分类定级工作要在今年1月20日以前完成,并上报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班子软弱涣散村、矛盾突出村、财务管理混乱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换届选举重点村等“五类村”要先整顿、后换届,派出得力干部驻村整顿,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方案,扎实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准确把握村党组织配备要求

1.合理配置职数。根据行政村大小、人口多少、经济发展状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干部职数。乡镇(办事处)党(工)委要统筹安排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职数,村“两委”领导班子职数不能突破上届。村“两委”领导班子职数要求,1000人以下的村不超过3人,1000至3000人的村不超过5人,3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7人。

2.优化班子结构。力争使每村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中30岁左右的人数应有所增加。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提倡村妇代会主任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党员的应按党内选举程序选任为村党组织成员。每个乡镇(办事处)女性村党组织书记的数量应在上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力争每个乡镇有1名女性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有计划地培养和选拔大专以上学历的村“两委”班子成员,鼓励在村工作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党员大学生“村官”参与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注意培养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全市4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应在上届基础上有所提高,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

3.实行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原则上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要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要较上届有所提高。

4.严格任职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要求,突出对候选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的考察,真正把那些靠得住,有文化、有水平、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党员推荐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除应具备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五选十不选”的要求。“五选”即:①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引路人;②选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③选识大体、顾大局、依法办事的明白人;④选关心群众疾苦、乐为群众办事的热心人;⑤选创先争优、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的老实人。“十不选”即:①不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的人;②不选利用宗族拉帮结派搞小团体的人;③不选正受到党纪处分的人,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劝退除名处置未满三年的人;④不选法制观念淡薄、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人;⑤不选因刑事犯罪被判管制以上刑罚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人,或处在缓刑、假释、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期间的人;⑥不选信奉邪教的人;⑦不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孝敬老人、遗弃家庭成员的人;⑧不选不负责任乱承诺、乱许愿或利用金钱、实物贿赂选民或恶意诋损他人的人;⑨不选年龄太大、文盲、患病或外出不能履行职责的人;⑩不选道德品质差、不遵守社会公德、生活作风不检点的人。对“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候选人,按《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人员不得列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关问题的批复》(湘人口函〔2007〕65号)执行,依照法律程序、符合湘人口函〔2007〕65号规定的,可列为正式候选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选举办法中提出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

5.拓宽选人视野。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实施“能人治村”工程,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经济合作组织和产业协会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选拔知识型能人党员、经济型能人党员、公益型能人党员、管理型能人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鼓励优秀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直和乡镇(办事处)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本村暂时没有村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市直部门和乡镇(办事处)机关党员中选派。

四、严格规范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这次村党组织换届全面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即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先由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班子候选人,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对工作基础、群众基础比较薄弱,实行“两推一选”有难度的村,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确定符合村情实际的选举方式。

1.推荐考察。①由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和村党组织主持召开村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听取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后,由全体党员对现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多于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党员个人可以向党组织自荐。②党员推荐结束后,由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和村党组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户主会议,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人选,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③民主推荐结束后,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对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照任职条件和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得党员推荐票和村民代表信任票未达到实际投票人数一半的,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④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组织考察小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对村党组织班子重点要从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致富带富的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的,要认真核实,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提名”。未搞推荐和考察的不得进行换届选举。

2.确定人选。考察后,乡镇(办事处)党(工)委要认真听取考察的情况汇报,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依据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和结构要求,按照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组织报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审批。

3.人选公示。在大会选举前,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以张榜公示、发放名单等适当方式向群众进行公示。公示要面向全村,到组到户,时间5—7天。公示合格后,方可提交大会选举。对公示期间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乡镇(办事处)党(工)委考察组必须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经查实确有问题的,不得提交大会选举,但可适当推迟选举。

4.会议选举。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大会选举。在党员大会上,上一届党组织书记要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总结上届党组织的工作,提出今后三年村党组织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要当场公布投票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选出后,要召开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条件成熟的,可以在党员大会上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大会应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情况,监督选举过程。不宜实行不经过组织程序而进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探索和做法。

5.组织批复。在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审批选举结果前,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要代表新一届班子与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签订村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承诺书。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结果要及时报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审批。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收到选举结果报告后,要及时予以批复。村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果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严肃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1.严查违纪违法行为。要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不正当拉票和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探索推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选举各个环节,由参与竞争人签字认可。要积极探索舆论监督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等形式,加强社会力量对选举工作的监督,切实保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正有序。要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妨碍党员和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拉选票、搞贿选的,利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的,要及时制止、纠正和查处;对蓄意破坏选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2.规范候选人竞争行为。全面推行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要搭建候选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充实介绍内容,通过竞职承诺、公开演说、现场问答等形式,组织候选人与选民直接见面,陈述自己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接受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提问,正面宣传展示自己。

3.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分别设立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投诉电话和接访办公室,高度重视、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依章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复信回访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对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案件,要限时办结;对有可能越级上访的苗头和隐患,要提前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在选情复杂的地方,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要建立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

六、加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市委成立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和检查。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村党组织要成立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机构,对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进一步细化候选人条件、选举方式等相关程序和规定。未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方法的,不得组织换届选举。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委员要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要全面落实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1+1+4”联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不力的,要追究联村乡镇(办事处)干部的责任,对工作中出现恶性事件的,要追究包片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班子成员和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的责任。未经市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无故取消或拖延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要依法追究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强化督查指导。市委组织部将向各乡镇(办事处)派出指导组,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办事处)要向村派出指导组,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和环节都严格依法按章进行,做到一个环节不少,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程序不错。各级指导组要结合村情选情,认真制定指导方案;要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发现、排查和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问题;要讲究方法,坚持依靠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注重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工作动态;要善于总结经验,培植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将督查工作常态化,确保全市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

3.做好后续工作。换届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抓好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培训工作。要关心爱护离任村干部,落实政策,保障待遇,引导他们支持新班子的工作。要制定完善新一届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会议、党员议事等制度,理顺村级各类组织关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明确村党组织班子任期目标,加强考核管理,严格兑现奖惩,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

附件: (全部)

1.2014年常宁市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度安排表

2.换届前村级班子现状情况摸底表(样表)

3.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台账(样表)

4.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台账(样表)

5.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信访情况统计表(样表)

 

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

2014年1月10日    

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  主办

Copyright ©    HNCND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共常宁市委组织部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湘ICP备13008628号-1     湘公网安备 43048202000011号   投稿邮箱: cnswzzbbgs@163.com   邮编: 42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