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3 来源:常宁市委组织部 作者:张文斌
近年来,大学生村官为我市农村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常宁市委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官各项管理工作。一是抓好“老村官”的管理工作。常宁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按照“见人见面见思想”要求,与“老村官”逐一进行谈心谈话,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逐人落实流动岗位,确保“老村官”全部实现有序流动。我市2011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已经全部流动。二是做好到期大学生村官续聘工作。对2013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因第一个聘期已经到期,今年7-8月份市委组织部集中开展聘期考核,全面掌握每名大学生村官履职表现、思想动态等情况。对本人提出申请、符合续聘条件的,及时签订续聘合同,并及时将续聘合同书上交到衡阳市委组织部。三是及时提高大学生村官工资标准。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衡财行指〔2016〕182号),从2015年9月份起,中央财政对我省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由年人均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常宁市委组织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核实具体人数,从2015年9月起每名大学生村官按每月增加250元的标准补发,2016年10月份全部补发到位,从11月份起,全部在岗大学生村官按照新标准打卡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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