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06 来源:常宁市委组织部 作者:龙俊宏
一、抓源头,强化党员发展科学性。一是坚持全局统筹规划。在市属各党(工)委推荐申报基础上,根据全市情况,严格控制总体结构、科学统筹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确保各单位协调发展党员;二是坚持三个优化。优化年龄、知识和行业结构,重点发展35周岁以下年轻党员、大专以上学历党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三是坚持一线倾斜。优先发展生产、工作一线的优秀青年,充实壮大一线党员队伍。
二、抓程序,强化党员发展规范性。一是前移考察关口。在发展前,对发展对象的政治表现、思想意识、入党动机和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适时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确定发展对象能否发展,对测评满意率低于90%的对象一律不发展;二是细化审查标准。在审核党员发展相关文书材料形式是否符合要求的同时,重点核查思想汇报、党员群众座谈、政审等材料的实质内容,对入党动机不端正、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思想不纯洁、政审历史不合格的对象一律不发展,确保发展对象群众公认、思想过硬、政治清白。三是严格三个公示。将党员发展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对培养对象、发展计划和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进入下一发展环节,以公开透明的程序,保障党员发展的规范性。
三、抓考核,强化党员发展严肃性。一是坚持第一责任人制。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员发展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党员发展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范畴,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未落实完成发展对象、发展任务的将在目标责任中相应扣分、追究责任。二是推行“三类责任”制。明确入党介绍人、联系人和考察人未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情况以及汇报失实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过错责任;党小组长在支部推荐有失审慎,造成发展党员质量问题的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违背党员发展程序规定或重大失职的失职责任。近年来,市内无一起党员发展责任事故发生,有效确保了党员发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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