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09 来源: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刘志家 周卉 华瑛
近日,一名年约四十岁的中年男子陪其母亲到市人社局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身份证显示,老人姓沈,家住烟洲镇。在验证过程中,老人始终不肯正面面对镜头,这个异常举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和警觉。工作人员仔细对比了老人与身份证、退休证上的相片,发现其并非沈某本人。
得知这一情况,该局企业养老保险退管、稽核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烟洲镇,到沈某家周边进行走访、调查,得知沈某已于2013年5月死亡。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工作人员与沈某家人进行了面对面谈话,并详细分析利弊,沈某的儿子最终承认其母早已死亡的事实,此次实地稽核追回了沈某家人冒领的养老金共计1.5万元。
为防止社保基金“跑冒滴漏”,该局持续加大社保基金稽核力度,重点稽核隐瞒退休人员死亡事实或推迟死亡时间的案件。凡涉及补发一个月(含)以上养老金的死亡对象,必须逐一到其居住地开展实地稽核,调查其实际死亡时间。近二年来,通过开展实地稽核,共追回社保基金十余万元,切实保障了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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