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05 来源:常宁市公安局 作者:
因工作需要,常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分期分批公开招聘协辅警,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招聘协辅警20名,限男性。
二、招聘岗位设置
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地域不限,非常宁籍和退役士兵优先;
(二)年龄在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70米以上;
(五)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且工作年限不低于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二)曾因违反协辅警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其他不符合协辅警报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起至8月20日止。报名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并填写《常宁市公安局招聘协辅警报名审批表》,到常宁市公安局政工室(新业务技术用房11楼11房间)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
(三)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由常宁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审查本人的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公示:政审结束后,常宁市公安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七)岗前培训及聘用:公示结束后开展岗前培训并安排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每月工资底薪为2000元(不含“五险”费用中按规定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
六、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录用人员一律与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常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黄发荣咨询电话:13575137559、7397559
常宁市公安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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